車輛只有通過檢查,才不會報廢。重慶車輛報廢
報廢汽車的條件如下:
1、9座以下的非營運乘用車(含9座汽車,包括越野車型)已使用15年。達到報廢標準后需繼續使用。不需要批準。檢驗合格后,可延長使用壽命。每年進行兩次定期檢查。如果超過20年,從第21年開始每年檢查4次。
2、旅游客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使用10年。達到報廢標準后,需要按照現行規定的程序繼續使用,但使用壽命最長可延長10年。
每年4次推遲使用報廢旅游客車定期檢查; 9座以上報廢非營運乘用車暫緩使用,每年定期檢查2次,15年以上,從第16年起每年4次。
3、營運客車使用壽命調整為10年,達到報廢標準后仍需繼續使用的,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。推遲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:每年4次定期檢查延長使用期限。
4、在對上述車輛進行定期檢驗時,在一個檢驗周期內連續三次檢驗不符合國家標準《機動車行駛安全技術條件(-)》要求的,吊銷車牌和行駛證,并通知車主注銷登記。達到報廢標準后,不再辦理登記和過戶登記。
5、商用車轉非商用車和非商用車的轉用-商用車到商用車按照規定的營運車輛使用年限(8年)報廢。
報廢流程:
1、申請報廢更新的車主需填寫一份《機動車變更、轉讓、改裝、停駛、報廢審批申請表》,加蓋車主印章。
2、申請登記受理,并出具“汽車報廢通知”適用于報廢壽命結束的車輛。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,由機動車檢測站確認符合報廢標準,下發《報廢通知書》。
3、車長的《通知》選擇符合規定的回收公司,將車送去拆解。
4、回收公司檢查《通知》后,將車輛拆解并拍照。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,發動機汽缸體斷裂,車架(底盤)切斷。
5、車主《變更表》、《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》、《報廢汽車回收證》及車輛解體照片,經機動車檢驗站核對簽字,收回車牌,按規定報批規定,辦理退休登記。